教父哲學的代表人物主要分為希臘和拉丁兩大派:
查士丁、塔提安、伊雷納烏斯、克萊門、奧里根等,出生在東方并用希臘文著作,故稱東方希臘教父。他們最早意識到哲學的作用,把哲學作為為基督教教義辯護的工具。他們推崇柏拉圖,稱他為神派遣的先知。他們是教父哲學的創(chuàng)始者。 另一派的代表人物有: Q.S.F.德爾圖良、杰羅姆、安布羅斯、 A.奧古斯丁、格雷高里等。他們生長在西方并用拉丁文宣講和著書,故稱西方拉丁教父。他們對古希臘哲學作了明確的選擇,主要把新柏拉圖主義塞進基督教教義中,使哲學和神學混為一體。他們是教父哲學的組織者。奧古斯丁則是最后的完成者,他把教父哲學推向了全盛時期。 早期“教父哲學”的代表德爾圖良
早期“教父哲學”的代表德爾圖良(約公元160年——230年)生于北非迦太基。他父親是羅馬帝國駐北非的軍官。他最早用拉丁文撰寫神學著作,被稱為拉丁教父的開創(chuàng)人。著有《辯惑篇》、《論異端無權存在》等。 他主張在物質(zhì)世界出現(xiàn)之前上帝早已存在。上帝是三位一體的。在上帝里面已經(jīng)有一個與上帝同樣先在的“邏各斯”或“道”,這是基督先在的第一階段。到了上帝創(chuàng)造物質(zhì)世界時,上帝借“邏各斯”或“道”進行創(chuàng)造,也就是上帝圣父生出圣子,這是基督先在的第二階段。最后,上帝的“邏各斯”或“道”借童貞女瑪利亞感受圣靈懷胎而成肉身出世為人,這是“道成肉身”,這是先在的基督同物質(zhì)肉體溝通起來的階段。這樣,圣父、圣子、圣靈是同一本體。這一說法被尼西亞宗教會議確定為正統(tǒng)教義。 德爾圖良還主張上帝創(chuàng)世說。他反對所謂上帝是用本來就有的物質(zhì)創(chuàng)造世界的觀點,認為上帝是從“無”中創(chuàng)造出物質(zhì)世界,上帝和“道”是先在和永在的東西,而物質(zhì)則不過是“被造之物”,是暫存的東西。
德爾圖良還宣揚信仰主義和蒙昧主義,貶低理性,否定科學。他認為認識的對象是上帝,基督教基本上就是“對上帝的認識”,“對上帝的認識就是真理”。如何認識上帝?他認為,靠人的理解力是不能認識上帝的,只有依靠人的靈魂感應和對教會權威的“信服”,才能把握真理。由此出發(fā),他貶低人類理性作用,否定古代科學。這是一種粗鄙的信仰主義。這種哲學完全是為宗教信仰服務的。
“教父學”的最著名代表奧古斯?。?54——430)生于北非的塔加斯特。他父親是異教徒,母親是基督教徒,母親對他影響很深。他早年信仰摩尼教,后改信基督教。公元396年,他任非洲希波主教,直到逝世。他系統(tǒng)地論述了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成為“教父學”的最高權威。他的著作被神學家們奉為如同《圣經(jīng)》一樣的經(jīng)典。著有《懺悔錄》、《教義手冊》、《上帝之城》、《三位一體》等。 奧古斯丁的神學思想,是適應奴隸主階級維護動蕩不安搖搖欲墜的奴隸制、對付“異端”運動和護教的需要而產(chǎn)生的,其思想主要淵源于《圣經(jīng)》、柏拉圖主義特別是新柏拉圖主義。其基本思想有以下幾個方面: 上帝觀
奧古斯丁依據(jù)柏拉圖的“理念論”,認為上帝是最終的實在,上帝是完滿的、不變的、永恒的、全善的,而感性世界是不完滿的、變化的、暫時的、非至善的。
他說,上帝作為最終的實在一定是完滿的,所以沒有理由要他變化。因為一個完滿的東西發(fā)生變化,就會成為不完滿的。上帝是永恒的,上帝不存在于時間之中,在上帝創(chuàng)造世界之前不可能有時間。上帝是全善的,上帝的善不僅在于最真實,而且在于愛人類,在于和平和安穩(wěn)。這實際上是說,地上的奴隸主統(tǒng)治者是完滿的、至善的、永恒的,因而是不能改變的。
奧古斯丁還認為,上帝具有創(chuàng)造的本性,“天主創(chuàng)造一切”,“宇宙間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任何存在者不是由上帝那里得到存在”,整個世界是由上帝創(chuàng)造的。
他不同意柏拉圖所謂上帝是運用已經(jīng)存在的質(zhì)料去創(chuàng)造世界的觀點,認為質(zhì)料的性質(zhì)限制了上帝的自由創(chuàng)造。他從《圣經(jīng)》的“創(chuàng)世紀”出發(fā),繼承了德爾圖良的觀點,主張上帝是從虛無中創(chuàng)造出世界。因為上帝是全智全能和絕對自由的,上帝的創(chuàng)造力是無限的,無需現(xiàn)存的質(zhì)料就可以從虛無中創(chuàng)造出世界來。
他認為,由于上帝是至善的,因此上帝的創(chuàng)造物在一定意義上也是善的,即真實的;但由于上帝是從虛無中創(chuàng)造世界,因此被創(chuàng)造物的真實程度不如上帝。邪惡只不過是真實和善良的缺乏?!靶撵`中的罪惡,也無非是缺乏天然之善?!毙皭阂伯a(chǎn)生于無知,有些事物是真實的,由于人們無知,卻把它看作是邪惡的。人們把邪惡控制在應處之地,也能增加對善的景仰,“善若和惡比較,就顯出更有價值,更可羨慕”。而且上帝還能從惡事中結(jié)出善果來。
奧古斯丁的上帝創(chuàng)世說是唯心的,是為奴隸制作辯護的,但也包含著善惡統(tǒng)一的辯證因素。 奧古斯丁主張,上帝是“三位一體”的,反對“三位三體”說。他說:“上帝是三位一體的——即‘父’,由‘父’而生的‘子’,和從父出來的‘圣靈’,這圣靈就是父與子之靈?!彼J為,上帝在位格上是三位,但三位在本體上是一,三位是一體而不是三體。他說:“父、子、圣靈,各位都是完全的;所以它是三位一體,而不是三重”,“既非三個神,亦非三個善,而是一個至上全能的上帝,即三位一體本身”。他以光為例,說父是光,子是光,圣靈是光,就父光、子光、靈光而言是三位光,但就光的本體而言,卻“不是三光而是一光”。
天命觀
奧古斯丁依據(jù)《圣經(jīng)》的信條,主張“原罪”說。
認為人類是上帝創(chuàng)造的。人類祖先犯了罪,因此人人都是天生的罪人,人一生下地,就從娘胎里帶來了亞當開始的原罪,因而長大成人后,根本不可能沒有罪。因為人有罪,所以奴役制度是合理的,這是上帝對有罪人類的懲罰。他說:“犯罪受到的奴役懲罰,都是公正的?!薄白锸桥壑贫戎?,是人服從人的最初原因?!薄爸挥凶罡呱系鄄抛蠲靼自鯓訉θ说姆缸锸┬羞m當?shù)膽土P?!?/span> 奧古斯丁還宣揚,人的命運是上帝決定的。
他說,一切都是預定的,沒有天命連一根頭發(fā)也不會從頭上脫落下來。人類有罪也不可能自救,不可能擺脫困境,唯有得到上帝的恩惠才能得救。上帝拯救墜落的人,并不是因為他有時做了善事而施予恩惠。有罪的奴隸會自動去犯罪,而不會自動去作善事,只有當他從罪中被釋放,他才能自動地行善,這就必須靠上帝的旨意。他說:“唯一的來處就是:‘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因此,人們只能聽天由命,等待上帝的恩賜。他還認為,依靠對上帝的愛,才有可能得到上帝的恩賜,如果人們愛其他東西,愛世俗生活,那么就會被打入地獄。因此要棄絕塵世,拋棄肉體享受,過禁欲主義生活。
社會觀
奧古斯丁認為,自從人類降世之后,上帝創(chuàng)造了兩座城:上帝之城和塵世之城。上帝所選擇的得救的人構成上帝之城,它是“幸福的天國”;上帝確定要毀滅的人形成塵世之城,它是罪惡的痛苦的世界。這兩座城在最后審判之前是混合在一起的,審判之后就完全分開了。在最后審判之際,已死的被拯救的人的肉體重新與靈魂結(jié)合,復活后上升到上帝之城,同上帝一起過永恒幸福的生活;被毀滅的人,也要復活,但被送到塵世之城——地獄,同魔鬼一起遭受永久的懲罰。 奧古斯丁把所謂由基督親自設立的唯一正宗的“大公教會”看作是上帝之城的體現(xiàn),把世上人們生活的世界看作是塵世之城的體現(xiàn)。他認為,在宗教內(nèi)部,教會的權威主要在宗教會議,而不在教皇身上。在世俗國家中,人們需要法律和權威進行嚴厲的約束,正象肉體必須服從意志的約束一樣。社會必須由統(tǒng)治者來統(tǒng)治,即使統(tǒng)治者是壞的,人們也不應該反抗,因為暴君也是為了完成某種神圣的目的,是對人類的一種懲罰。壞的社會制度也是上帝對有罪人類的懲罰。任何反抗都是徒勞的。因此,奴隸“要順從他們的主人,并且要愉快地、善意地服侍主人”,全心全意地為奴隸主服務。 奧古斯丁還認為,教會是上帝在人間的代表,教皇的權力高于世俗的權力。國家必須服從教會,才有可能成為上帝之城的一部分?;浇虈覒摮蔀樯駲鄧摇_@種教權至上的觀點,為后來正教合一的神權國家奠定了理論基礎,為教會干涉世俗政權提供了思想武器。
知識觀
奧古斯丁認為,認識的對象是上帝,人的知識就是關于上帝的知識。一切與上帝無關的知識都是不需要的。他說:“我們基督徒,不必追求別的,只要無論是天上的或地上的,能見的或不能見的一切物體,都是因創(chuàng)造主(他是唯一的神)的仁慈而受造,那就夠了?!彼J為一切現(xiàn)象和事件只有一個原因——上帝。昨天為什么下雨?因為上帝要它下的;今天為什么不下雨?因為上帝不要它下了。因此,所有的學科都要為把握上帝的知識作出貢獻。他堅決反對探索自然界的秘密,認為研究自然就會陷入“理智上的傲慢”,是一大罪過。一個正義的人即使不發(fā)解自然知識,也比那些懂得自然知識的人好得多。由于他反對研究自然,結(jié)果得出許多荒謬的診斷,例如所謂山羊血可以避開鉆石等。
奧古斯丁認為,只有依靠上帝之光,才能認識真理,而認識了上帝之光,也就認識了真理,這要靠對上帝的愛才能達到。他說:“我進入心靈后,我用靈魂的眼睛……瞻望著在我靈魂的眼睛之上的、在我思想之上的永恒之光?!@光在我之上,因為它創(chuàng)造了我,我在其下,因為我是它創(chuàng)造的。誰認識真理,即認識這光;誰認識這光,也就認識永恒。惟有愛能認識它。”他所謂“上帝之光”,完全是一種超自然的神秘的精神。這種認識論完全是信仰主義的。
但奧古斯丁與德爾圖良的只要信仰不要理性的觀點稍有不同,他一方面宣揚信仰主義,另一方面也需要理性,主張信仰和理性都要為神學服務。但他認為,信仰是上帝恩賜的,信仰神圣的啟示是關于上帝知識的源泉;而理性只是解釋信仰,當信仰領悟了天意之后,理性就力圖理解和解釋它,“要用理解來將我們憑信仰所接受的東西牢固地把握著”,“理解是為了信仰,信仰是為了可以理解”。因此,信仰先于理性、高于理性,理性不與信仰即基本教義相抵觸,理性只能為信仰服務。這種觀點當然仍舊是反科學的信仰主義,它嚴重阻礙了自然科學和人類認識的發(fā)展。 奧古斯丁的神學體系反映了羅馬帝國崩潰時期奴隸主階級的意識形態(tài),代表了奴隸制時期基督教文化的典型,它為經(jīng)院哲學的形成提供了思想材料,對往后宗教哲學的發(fā)展具有深刻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