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至上的民族
羅馬的貴族僅僅意味著擁有榮譽,但與擁有財富則是毫無聯(lián)系的。
公元前3世紀80年代,皮魯斯大帝在接待羅馬使團的時候得知團長非布利西阿在羅馬頗有勢力,但卻很貧窮時,開玩笑式的說,如果非布利西阿愿意,就帶他去伊壁魯斯共享榮華富貴。而非布利西阿嚴肅的回答“國王啊,無論你的朋友也好,你自己也好,都不能奪去我的獨立。我認為,我的貧窮比你們這些憂心忡忡的國王們所有的財富都更加幸福些?!保?/span>阿庇安<<羅馬史>>上卷) 同時,貴族也沒有奪取權力的野心。
共和制早期,一次外族入侵,由于情況緊急,根據(jù)羅馬當時的制度,元老院決定推選一名獨裁官(任期6個月,在此期間擁有全羅馬至高無上的權力),貴族肯奇那圖斯接下了這一重擔。他用了16天的時間擊潰了敵軍,然后解甲歸田。連恩格斯都稱贊他是一為“真正的公民美德和異常質樸而高尚的忘我精神的榜樣”(<<馬克思恩格斯選集>>) 羅馬人很看重“廉潔”,我想也許當權力無法直接轉化為財富的時候,人們對權力的追求就會大打折扣吧。
另一方面,雖然羅馬早期的共和制對貴族有極大的“優(yōu)惠”(這點在其后的時間里逐漸得到了改善),但同時也承擔著很大的義務。也許當時的羅馬平民反而可以說是“無官一身輕吧”。
階級的權利與義務
羅馬將市民(不論貴族還是平民)分為7個等級。這種區(qū)分雖然基于個人的財產,但卻和其他國家那種以財產多少定身份優(yōu)劣的做法完全不同。這種劃分方法就好比現(xiàn)代社會中的“金領、白領、藍領”一樣,本身并沒有鄙視貧窮者的成分。根據(jù)羅馬的制度,財產越高的所負擔的兵役就越重,如最富有的第一等級要提供1800的騎兵和8000名重步兵(武器自備);而最貧窮的第7等級則只要提供500人的預備役即可。(以上數(shù)據(jù)是共和初的,其后根據(jù)具體情況會有所改變)。而在羅馬,超過55%的士兵來自第一、二等級。打戰(zhàn)時,他們要隨時準備犧牲;就算沒有戰(zhàn)事的時候也要為羅馬城修建公益設施。早期羅馬的灌溉、排水系統(tǒng)和競技場、劇院都由士兵修建??梢哉f在當時的羅馬,有錢人擁有權力,但同時也要盡更大的義務;而窮人的義務就是“富起來”。
還是來看幾個例子。
羅馬名門發(fā)彪斯一族,在連續(xù)的幾場保衛(wèi)羅馬的戰(zhàn)爭中共有4000人戰(zhàn)死,其中和發(fā)彪斯有直系血緣關系的就超過400人!整個家族在戰(zhàn)后基本上只剩老弱婦孺。 第二次布匿戰(zhàn)爭中后期,這可以說是羅馬繼坎尼一戰(zhàn)后最困難的時期。公元前211年,西庇阿兄弟在西班牙戰(zhàn)敗,羅馬軍幾乎全軍覆沒;在意大利戰(zhàn)場,漢尼拔入侵已經(jīng)超過10年,而戰(zhàn)局始終無法明朗。公元前212年漢尼拔又分別在北盧卡尼亞和阿普里亞殲滅羅馬超過3個軍團的兵力。由于羅馬已經(jīng)連續(xù)10年以上在各戰(zhàn)場維持近20萬的總兵力(而且還必須不斷補充戰(zhàn)爭中的消耗),羅馬人的經(jīng)濟能力顯然已經(jīng)達到了極限。增稅,也許在其他國家的歷史上這是戰(zhàn)時僅有的做法吧。但羅馬人似乎更有“創(chuàng)意”--捐獻。而且更有意思的是這種捐獻并不是統(tǒng)治者大喊著“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然后從百姓身上搜刮,捐獻的范圍僅限于這些統(tǒng)治者?!八械脑显鹤h員都要把自己多余的金銀珠寶提供出來。每個元老只能為自己和妻子兒子各留一枚戒指,妻子和女兒各留一盎司的金子,還有每人5000阿斯的銅幣,除此之外的一切財產都要提供出來作為戰(zhàn)費?!保?<爭霸地中海>>) “大體上說,從羅馬共和之初(前509年)到布匿戰(zhàn)爭結束(前146年),其間的400年左右,羅馬人是生機勃勃的”(<<世界文化史>>)其時整個社會崇尚簡樸,公民愛國心與勇武精神得到了充分的發(fā)揚,有力的促進了羅馬社會的進步。而其后隨著共和制的結束,特別是帝國制的確立,雖然在國力上達到了空前的強盛,但由于希臘享樂主義生活方式的影響(這里的享樂主義并非是早期古希臘的追求“肉體上無痛苦,心靈上無干擾”的淳樸享樂主義)、加上奴隸制經(jīng)濟的增長而引起的社會關系的變革,“奢靡之風逐漸滋長,對財富的追求日甚一日,道德開始淪落,世風隨之敗壞,重視法治與守法遵紀的傳統(tǒng)觀念亦被踐踏”,真是所謂的“物欲橫流,人心不古”。 人們常說“輝煌的希臘,偉大的羅馬”,共和制時期的羅馬還真是一個讓人神往的時代呢。
古羅馬的民族融合
圖蒙森的《羅馬史》說,羅馬人不是征服意大利,而是把意大利的所有民族統(tǒng)一成了一個國家。羅馬人誠然是這些民族中最強大的一支,但只不過是一支而已。蒙森的這個說法肯定了羅馬人是古代意大利各民族中的一支,但在統(tǒng)一所有意大利人之前,羅馬人是不是一個混合民族呢?
古代希臘的三大人類集團,按照顧準的看法,分別是指愛奧里斯人、伊奧利亞人和多里斯人。其中,愛奧里斯(或譯伊奧利亞、彼奧提亞)人在希臘北部,伊奧利亞(或譯愛奧利亞)人在中部,多里斯(或譯多利安、多利亞)人在南部。這三大集團幾乎分布在整個希臘半島上,他們除了在希臘本土建立各自的城邦以外,還有各自的海外殖民地。 據(jù)希羅多德說,所有的伊奧利亞人都是起源于雅典的,他們在亞細亞建立了12座城市;愛奧里斯人在亞細亞也有12座城市。據(jù)修昔底德說,雅典人殖民于愛奧利亞和大多數(shù)的島嶼上,伯羅奔尼撒人(即多利亞人)建立大多數(shù)殖民地于意大利和西西里。與希臘人相比,古意大利的原始人群似乎更多也更復雜,不過也能分出三大人類集團。按照蒙森的看法,這三大集團或種族分別是指拉丁人、薩貝爾人和埃特魯斯坎人。這三大集團基本上定居在意大利半島的中部,或在臺伯河及其周圍地帶。其中,拉丁人在臺伯河的拉丁姆地區(qū),薩貝爾人(或譯薩貝利人)在臺伯河以東以南,埃特魯斯坎人(或譯伊達拉里亞人)在臺伯河以西以北。 希臘人的三大集團分布在幾乎整個希臘半島上,這可能是他們的一個重要特點。反過來看,古意大利的三大集團主要集中在意大利半島的中部,大概也是古代意大利人的一個重要特點。至少蒙森認為,太古時候,拉丁姆平原已是自然界最偉大的斗爭場所,這快土地就是以后解決誰主宰意大利的關鍵之地。羅馬人無疑屬于拉丁人,然而羅馬人的起源,實際上有不同的說法。其中涉及的問題是,羅馬人究竟是一個純粹民族,還是一個混合民族。具體地說,羅馬人是否是由古意大利的三大人類集團所構成。 羅馬最初只是一個城邦,或者是在國王統(tǒng)治下的城邦,羅馬城創(chuàng)建于公元前753年,這應該是沒有疑問的。因此,即使羅馬人是由古意大利的三大人類集團所構成,也是指羅馬人來源于這三大集團,不是指羅馬城容納了所有三大集團。但問題是,羅馬人是否混合了這些不同的集團?在古意大利的三大集團中,比較一致的看法是,拉丁人和薩貝爾人屬于同一民族的不同分支?;蛘叽_切地說,他們同屬印歐移民,盡管他們又有各種不同的分支。比如在薩貝爾人中,最強大的一支是薩謨奈人。至于埃特魯斯坎人,則被看作是更古老的非印歐人,他們的發(fā)展和擴張可能更早。無論埃特魯斯坎人來自何處,蒙森的如下看法似乎已被接受:埃特魯斯坎人與拉丁人和薩貝爾族的意大利人大不相同。 不過,蒙森本人特別反對把羅馬人視為混合民族的看法。他說,把羅馬人看作是混合民族的人,用種種方法來證明遠古的羅馬是意大利的三個種族所構成,結果羅馬人被變?yōu)橛砂L佤斃飦喨恕?/span>薩賓人、希臘人等等民族組成的混合物。蒙森承認,這里確實發(fā)生過不同民族的混合,但他強調,不能因為羅馬人容納了其他民族而說羅馬人是混合民族。蒙森的這個觀點看來并未被人接受,在他之后的學者即使不說羅馬人是混合民族,也不認為羅馬人是純粹的。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中說,羅馬人的部落包含有異族成分,而希臘部落則是純種的。摩爾根所說的異族,主要是指埃特魯里亞人。在他看來,拉丁諸氏族具有共同血統(tǒng),而薩賓人等氏族與拉丁人都有親戚關系,只有埃特魯里亞人與之沒有血緣關系。在羅馬人的三個部落中,第一個部落的一百個氏族都是拉丁人,第二個部落的一百個氏族大多是薩賓人,第三個部落的成分都是異族人,包括埃特魯里亞人。 按照摩爾根的看法,羅馬人的三個部落,是在公元前753年羅馬城建立后逐漸形成的。羅馬的第六位國王塞爾維烏斯(約公元前576-前533年)開始改革時,這三個部落已經(jīng)存在了。換句話說,羅馬人形成國家或進入自己的政治社會之前,羅馬人已經(jīng)混合了古意大利的不同人類集團。摩爾根有關羅馬三個部落包含了異族人的觀點,似乎也沒有被其他學者所接受,至少恩格斯在引用摩爾根的著作時并不特別強調這個問題。盡管如此,其他學者差不多都提到了羅馬人與薩賓人的結合,甚至還可能涉及到埃特魯斯坎人。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羅馬城的創(chuàng)建者羅木盧斯(他的名字有多種譯法)自然是拉丁人,羅馬起初是拉丁人的一個移民中心,或是拉丁人最早的首城阿爾巴的殖民地。這意味著,羅馬首先屬于拉丁城市或屬于拉丁城市之一,羅馬人首先屬于拉丁人。此外,羅馬城的創(chuàng)建者同時也是羅馬的第一位國王,因此這第一位國王也一定是拉丁人。 看來,問題主要出在后來統(tǒng)治羅馬的幾個國王身上。傳說羅馬總共有過七位國王,除了第一位國王之外,其他國王可能并不都是拉丁人?!?/span>意大利簡史》的作者說,有人認為,羅馬曾經(jīng)分別為薩賓人和埃特魯斯人所統(tǒng)治。在薩賓人統(tǒng)治時期即在第三任國王統(tǒng)治時,羅馬摧毀了拉丁的都城阿爾巴并取而代之;在埃特魯斯人統(tǒng)治時期,羅馬則在拉丁姆確立了至高無上的主宰權。按照這個說法,最初屬于拉丁人的羅馬人,即使不是一個混合民族,也不是沒有可能融和其他的古意大利人。 不管羅馬人是不是一個混合民族,有一點大概是可以肯定的,即羅馬人能夠融和或同化其他不同民族。假如像摩爾根所說的那樣,羅馬人的部落包含有異族成分,而希臘部落是純種的,那就可以認為,無論最初的原因來自何處,羅馬人一定很早就有了容納其他民族的經(jīng)歷和意識。從另一角度看,這似乎也是希臘人和羅馬人之間的一個重要差別。至少吉本的《羅馬帝國衰亡史》相信:保存古代公民的純粹血統(tǒng),不容任何外族血統(tǒng)摻入的政策,阻止了雅典與斯巴達的繁榮并加速了它們的滅亡。羅馬人將不論發(fā)現(xiàn)于何處,不論來自于奴隸或外族人,來自于敵人或野蠻人的高尚品德和優(yōu)點,全部據(jù)為己有,乃是一種更明智更光榮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