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變法時期的政治團體。保國會亦稱強國會。1897年11月,德國強占膠州灣事起,瓜分危機嚴重,康有為“既上書求變法于上,復思開會振士氣于下”,結合各省旅京人士立會,粵學會、蜀學會、閩學會、關學會先后成立。遂決再“成一大會,以伸國憤”。1898年4月12日,保國會在北京成立,并擬定《保國會章程》三十條。

中文名

保國會

別名

強國會

時間

戊戌變法時期(1898年)

類型

政治團體

機關刊物

萬國公報·中外紀聞

成立時間

1898年4月12日

歷史

康有為

1898年4月12日﹐保國會在北京成立﹐擬定《保國會章程》三十條﹐主要內(nèi)容是:“以國地日制﹐國權日削﹐國民日困﹐思維持振救之﹐故開斯會以冀保全”﹔以“保國”﹑“保種”﹑“保教”為宗旨﹐即“保國家之政權﹑土地”﹐“保人民種類之自立”﹐“保圣教之不失”﹔講求變法﹑外交﹑經(jīng)濟﹐以協(xié)助政府治理國家。規(guī)定在北京﹑上海設總會﹐各省﹑府﹑縣設分會﹐時已略具政黨規(guī)模。共集會三次﹐意在集群策﹑群智﹑群力﹐發(fā)憤救亡﹐推動維新運動。接著,保滇會﹑保浙會﹑保川會相繼組織。吏部主事洪嘉與慫恿浙江人孫灝出面攻擊﹐誣為“辯言亂政”﹐“形同叛逆”。御史潘慶瀾也上疏劾奏﹐譴責康有為“聚眾不道”。御史黃桂鋆又參劾保滇會﹑保浙會﹑保川會﹐以其“乘機煽惑﹐糾合下第舉子”,“攬權生事”,如各省自保,那將“從此分裂”,要求嚴禁。這樣﹐保國會雖未封閉﹐然已形存實散。但它“合群結社”﹐表達了御侮圖存的愛國意愿,促使了各省自保的救亡運動和“詔定國是”的實現(xiàn)。保國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資產(chǎn)階級政黨先驅的性質。

宗旨

1898年4月12日,維新派康有為等在北京成立保國會。設會宗旨是“保國、保種、保教”,即保國家政權、領土不喪失,保民族種類能自立,保圣教不失。在北京、上海設總會,各省、府、縣設分會,意在合群策、群智、群力,發(fā)憤救亡,推動維新運動。頑固派極力反對,不久停止活動。

主要活動

保國會遺址

(1)以國地日割,國權日削,國民日圍,思維持振救,故創(chuàng)斯會而冀保全;

(2)以保國家之政權土地不喪失,保民族種類之自立,保圣教之不失;

(3)講求變法,研究外文,謀求經(jīng)濟實效,以助政府治國;

(4)北京、上海設總會,各省府縣設分會;公舉總理、值理、常議員、備議員及董事主持會務。并詳細訂立了會議、會員則例。

曾先后3次集會,呼吁救國,宣傳變法,還大造變法圖強的輿論。頑固派攻擊說:它“保中國,不保大清”;又威脅”小心其首領”。

保國會活動月余后自行停頓。

影響

保國會的成立,使頑固派與維新派的斗爭更加激化。頑固派大罵康有為“僭越妄為,非殺頭不可”,攻擊保國會“保中國不保大清”,“名為保國,勢必亂國”。只有光緒帝認為,“會能保國,豈不大善”,所以保國會雖然連遭劾奏,但未被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