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們相約組成國家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自然權利。都有與俱來的自由與權利,既不能被剝奪也不能被讓與,作為憲法基本原則的基本人權原則,是指人民享有不能被剝奪和讓與的權利與自由。天賦人權以憲法規(guī)范的形式表現出來,即構成憲法的基本人權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