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法介紹
卡爾·奧爾夫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為聯(lián)邦德國著名音樂家卡爾·奧爾夫( carl · orff1895 — 1982 )所創(chuàng)建。這是一個獨創(chuàng)的音樂教育體系。它賦予音樂教育以全新的反傳統(tǒng)的觀念和方法,已經(jīng)對許多國家和地區(qū)的音樂教育產(chǎn)生了深刻的影響。反思我國音樂教育的現(xiàn)狀,仍長期使用著以歌唱、教學樂理知識為主體的陳舊模式,忽視學生對音樂的情感激發(fā)和體驗,忽視學生在音樂學習的主體性、主動性、個性和創(chuàng)造性。認真研究奧爾夫的音樂教育思想和體系,我們會得到許多有益的啟示。
奧爾夫教學法
理念
從音樂產(chǎn)生的本源和本質出發(fā),即“訴諸感性,回歸人本”—這是奧爾夫音樂教育的基本理念。這與我們原先對音樂教育本質和目的的認識,有著根本的不同。奧爾夫認為:表達思想和情緒,是人類的本能欲望,并通過語言、歌唱(含樂器演奏)、舞蹈等形式自然地流露,自古如此。這是人原本固有的能力。音樂教育的首要任務,就是不斷地啟發(fā)和提升這種本能的表現(xiàn)力,而表現(xiàn)得好不好則不是追求的最終目標。而我們傳統(tǒng)的音樂教育認識卻不是這樣,我們的課程一直是把通過學習歌唱和樂理以及相關的音樂技巧和能力作為美育的手段和目標,目光集中在如何學得好上。
其實,學生在音樂學習中,本能的唱、奏、舞蹈并不是很難的,甚至可以表現(xiàn)出一定的水平。因為出于本能的唱、奏、舞蹈是符合人的天性的,在這樣的過程中,學生沒有擔心“學不會”而挨訓或丟面子的精神負擔,因而都會得到各種不同程度的滿足感。這種自然流露的形式還有助于促進學生即興發(fā)揮的創(chuàng)造力的萌發(fā)。
我國音樂教育原先的模式是單純地教唱歌 —— 教材也 主要是以一首一首的歌曲出現(xiàn)的,后來有了少量變化,少數(shù)學校也學一點器樂技巧。學生主要是模仿著現(xiàn)成的音樂藝術作品,很被動。教師呢,也是認真地追求著“出成果”,嚴厲地對待學生,學生自然會感到一股莫名的壓力。由于在音樂方面人的先天素質客觀上有著很大差異,就我國原有的課程要求來說,總會有一部分學生離教學要求甚遠,于是他們自然對音樂“敬而遠之”,教師也束手無策。對此,奧爾夫的教學理念和體系應該能使我們從中得到很多啟示。
原則
要學生“動”起來,“綜合式、即興式”學習音樂,這是奧爾夫特別強調的又一個重要原則。然而,這和我國音樂教學的所謂“綜合課”完全是兩種概念??枴W爾夫指出:學生在學習中必須動腦、動手、動腳,全身心地感受和表現(xiàn)音樂。于是他發(fā)明了一套“元素性”的奧爾夫樂器(注),是一組很容易掌握的打擊樂器。同時,他還充分運用人體各部位可能發(fā)出的聲音參與演奏,并冠以“人體樂器”的美稱。音樂教師都會有這種體驗,學生在課堂上一“動”起來,氣氛就活躍多了。學生在課堂上在教師的引導下作音樂性的“動”,必然沉浸在一種游戲般的歡快之中,他們在不知不覺地接受著音高、節(jié)奏、聽辨、協(xié)調統(tǒng)一等等綜合音樂能力的訓練。應該指出,這種綜合能力的培養(yǎng),也是完全符合我國面向全體學生培養(yǎng)全面發(fā)展的一代新人的方針的,對改變我國教育長期以來以知識傳授為主要屬性的落后面貌也是大有裨益的。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的教育思想
奧爾夫不滿于當時的音樂創(chuàng)作,受達爾克羅茲體態(tài)律動和現(xiàn)代舞表演的影響和啟示,產(chǎn)生了將音樂和舞蹈結合在一起,創(chuàng)造一種具有原始風格、富于表現(xiàn)力和主動精神的新型音樂的想法。隨后,他又設計“奧爾夫樂器”和“元素性音樂教育體系”,對其教學法的 形成起到了重要的影響。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的教學內(nèi)容
A節(jié)奏、旋律練習,包括:從朗誦入手,提取“節(jié)奏基石”;
B基本形體動作教學,包括:反應訓練;體操練習;動作訓練;動作變奏和動作組合;動作游戲;即興練習。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的教學基本原則
三大原則,包括
A 一切從兒童出發(fā)是奧爾夫教學法的首要原則;
B 通過親身實踐,主動學習音樂是奧爾夫教學法的又一個基本原則;
C 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造力是奧爾夫教學法的第三個基本原則,也是奧爾夫教學法的歸結點。
特點
奧爾夫音樂的最大特點是關注對孩子內(nèi)心世界的開發(fā),在這樣的學習中,孩子不會把學音樂當成一種負擔或功利,而會全心身地投入到音樂世界中來,用他們肢體、語言、樂器自由地演繹,以獨特的方式抒發(fā)內(nèi)心世界。當音樂成為孩子自身的需求,孩子對樂理、樂感、表演、演奏以及語言文化的掌握自然輕松快速,而且根深蒂固。同時強調創(chuàng)造精神的塑造,在課堂上,孩子用蛙鳴筒摩仿秋夜的蛙聲,用腕鈴描繪春江細雨,用語言與拍打肢體來演繹節(jié)奏,尤其一群孩子一起表演不同聲部時,一部悅耳動人的交響樂就在孩子們中誕生了。奧爾夫音樂給孩子發(fā)展個性提供了無限的空間,也在集體表演中給了孩子集體意識與合作精神,華夏愛嬰還讓家長參與課程,父母與孩子一道學習、表演,讓課程更有樂趣和意義。
華夏愛嬰通過多年的研究與實踐實現(xiàn)了奧爾夫音樂教育真正的“本土化”。讓學員在充分理解奧爾夫教育理念的基礎上,真正掌握親子教育的實質內(nèi)涵。在掌握教育實質的基礎上,思考嬰幼兒的本質、教師本身的要求、如何進行親子教育環(huán)境布置及其課程設置、開發(fā)等問題,并通過“練課”的方式進行實際操作。
補充內(nèi)容
卡爾。奧爾夫的前言
(致于每一部《奧爾夫音樂教育在(某國)》的片頭)
我們對原本性的音樂所進行的許多種各不相同的嘗試,半個世紀以來,基本上并未過時。
原本性始終是一個基礎,它是沒有時間性的。
原本性的東西永遠意味著一種新的開始。
在一切工作中,但凡趕時髦所做的和所能做的,都必然會衰落。
一切摩登的東西都通過時間,而必然無條件地變成不摩登而原本性的東西,都會由于它的沒有時間性。在全世界上一切人中間得到理解。
因此,我為了記錄一種理念所寫下的和《學校音樂教材》走向世界的不是它,而是那個理念本身。
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的形成與發(fā)展
1978年7月 卡爾?奧爾夫
1924 舞蹈家軍特(Dororee Gunthen)與奧爾夫在慕尼黑創(chuàng)建“軍特體操?音樂舞蹈學校”
1925 舞蹈家列克斯(main Lex)進入軍特學校
1926 音樂家凱特曼(Gwnild Keetman)(日后成為奧爾夫的助手《學校音樂教材的合編者》)進入軍特學校
1928 樂器制造家梅恩特勒(Kan Maendler)為軍特學校制造第一架木琴
1930 軍特學校的舞蹈隊首次演出,并在國內(nèi)外舉行多次演出
1931 奧爾夫與凱特曼合著<奧爾夫學校音樂教材——原本性的音樂練習)首次出版
1932 奧爾夫與德國音樂教育家普雷斯納(Eberhard Preussner)及德國音樂教育第二次改革的領導者凱斯騰貝格(Leo Kestenberg)首次相遇
1933 軍特學校在柏林建立分校
1936 奧爾夫與凱特曼為在柏林舉行的第十一屆奧林匹亞運動節(jié)的“奧林匹亞青年”節(jié)慶演出創(chuàng)作及表演
1944 軍特學校在納粹壓制下被迫關閉
1945 軍特學校被轟炸
1948 開始在幕尼黑的“拜耶廣播電臺”播放兒童音樂節(jié)目,由兒童自己演奏演唱,由凱特曼指導
1949 在凱特曼指導下,在奧地利托爾茨堡的莫扎特音樂院舉辦兒童音樂班
1950 開始出版<為兒童的音樂)
1953 在扎爾茨堡的莫扎特音樂院舉辦國際高等音樂院校校長會議上,舉行學校音樂教材的表演,首次與國外建立聯(lián)系。在莫扎特音樂院舉辦“學校音樂教材學習班”
1954 <為兒童的音樂)(第五卷)全部出版,“學校音樂教材的電影”第一部攝成
1956—57 (為兒童的音樂)首次灌制唱片(Columbia—E1ectr01a)
1956—58 在拜耶電視臺播放“學校音樂教材”的系列(凱特曼與奧爾夫的女兒主持)
1958 在國外(比利時、瑞士、意大利)舉辦講習班(凱特曼)
1961 在莫扎特音樂院建立奧爾夫學校音樂教材教學中心,在薩爾茨堡近郊弗龍堡(Frohnburg)舉辦第一屆國際暑期班
1962 在薩爾茨堡建立“奧爾夫學校音樂教材促進協(xié)會”奧爾夫學院教材首次在國外(加拿大多倫多)舉辦講習班,奧爾夫與凱特曼均出席并講演。日本國家廣播電視協(xié)會(NHK)邀請奧爾夫與凱特曼赴日本四國進行講演及示范。在慕尼黑建立“奧爾夫學校音樂教材促進協(xié)會”德國分會,開始出版<奧爾夫學院年刊)。奧爾夫學院新校舍落成。
1963 在莫扎特音樂院舉行“奧爾夫學校音樂教材在學校中”的工作會議,開始灌制<學校音樂教材)的十張慢轉唱片(詩的音樂)(musicd poetica),1979年全部完成。奧爾夫學院開學。
1970 奧爾夫學院擴建完工
1973 在奧爾夫學院建立“音樂治療與社會教育部”,由凱勒(Withelm keller)領導
1975 在奧爾夫學院開始舉辦五年一屆的“奧爾夫音樂教育國際會議”
1981 奧爾夫音樂教育首次引進進中國大陸
1982 奧爾夫逝世
1990 凱特曼逝世
2000.11.7-12 由奧爾夫基金會與美國奧爾夫學會合辦“奧爾夫音樂教育國際會議”在美國洛切斯特(Rochester)舉行。會議標題為“反省過去,展望將來”,“終生的奧爾夫音樂教育”(本屆“奧爾夫音樂教育國際會議”先后在勞蘭Orivesi,德國的Traurn walchen與Minchen以及美國的Rochester分別舉行,內(nèi)容均不相同,以后者規(guī)模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