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宣布自1907年舊歷元旦起將保皇會改名為國民憲政會,并附簡要章程24條,提出“上崇皇室、下擴(kuò)民權(quán)”的政綱,擬推載灃為總裁,設(shè)本部于上海,并向清政府請求立案,但未被承認(rèn)。